善言天者,必验于人;善言人者,必本于天。唐·孙思邈《千金要方·大医习业》

云林暇笔(凡十二条)---[]

一、医家十要∶


一存仁心,乃是良箴,博施济众,惠泽斯深。


二通儒道,儒医世宝,道理贵明,群书当考。


三精脉理,宜分表里,指下既明,沉 可起。


四识病原,生死敢言,医家至此,始至专门。


五知气运,以明岁序,补泻温凉,按时处治。


六明经络,认病不错,脏腑洞然,今之扁鹊。


七识药性,立方应病,不辨温凉,恐伤性命。


八会炮制,火候详细,太过不及,安危所系。


九莫嫉妒,因人好恶,天理昭然,速当悔晤。


十匆重利,当存仁义,贫富虽殊,药施无二。


一、病家十要∶


一择明医,于病有裨,不可不慎,生死相随。


二肯服药,诸病可却,有等愚人,自家担搁。


三宜早治,始则容易,履霜不谨,坚冰即至。


四绝空房,自然无疾,倘若犯之,神医无术。


五戒恼怒,必须省悟,怒则火起,难以救获。


六息妄想,须当静养,念虑一除,精神自爽。


七节饮食,调理有则,过则伤神,太饱难克。


八慎起居,交际当祛,稍若劳役,元气愈虚。


九莫信邪,信之则差,异端诳诱,惑乱人家。


十勿惜费,惜之何谓,请问君家,命财孰贵。


一、医家、病家通病


一、南方人有患病者,每延医至家诊视后,止索一方,命人购药于市。不论药之真伪,有无炮制辄用。服之不效,不责己之非,唯责医之庸,明日遂易一医。


如是者数致使病症愈增,而医人亦惑乱,莫知其所以误也。吁!此由病家之过欤,亦医家之不明欤?


一、北方人有患病者,每延医至家,不论病之轻重,乃授一二金而索一二剂,刻时奏效。否则,即复他求,朝秦暮楚。殊不知人禀有虚实,病感有浅深,且夫感冒腠理之疾;一二剂可愈。至于内伤劳痛瘵之症,岂可一二剂可愈哉?此习俗之弊,误于人者多矣,唯智者辨之。


一、医道,古称仙道也。原为活人,今世之医,多不知此义。每于富者用心,贫者忽略,此非医者之恒情,殆非仁术也。以余论之,医乃生死所寄,责任匪轻,岂可因其贫富而我之浓薄哉?告我同志者,当以太上好生之德为心,慎勿论贫富。均是活人,是亦阴功也。


一、凡病家延医,乃寄之以生死,礼当敬重,慎勿轻藐。贫富不在论财,自尽其诚,稍亵之,则非重命者耳。更有等背义之徒,本得医人之力,病愈思财,假言昨作何福易于某人之药。所为吝财之计,不归功于一人。吁!使不得其利,又不得其名,此辈之心,亦不仁之甚矣。


一、常见今时之人,每求医治,令患者卧于暗室帷 之中,并不告以所患,止令切脉。至于妇人,多不之见,岂能察其声色?更以锦帕之类护其手,而医者又不屑于问,纵使问之,亦不说,此非所以求其愈病,将欲难其医乎。殊不知古之神医,尚且以望、闻、问、切四者,缺一不可识病。况今之医未必如古之神,安得以一切脉而洞知脏腑也耶?余书此奉告世之患病者,延医至家,罄告其所患,令医者对症切脉,了然无疑,则用药无不效矣。昔东坡云∶“吾求愈疾而已,岂以困医为事哉!


一、吾道中有等无行之徒,专一夸己之长,形人之短。每至病家,不问疾 ,唯毁前医之过,以骇患者。


设使前医用药尽是,何复他求?盖为一时,或有所偏,未能奏效,岂可概将前药为庸耶?夫医为仁道,况授受相传,原系一体同道。虽有毫末之差,彼此亦当护 。慎勿訾毁,斯不失忠浓之心也。戒之戒之!


一、人道至要∶


存心以仁为主,修己以敬为主,慎独以诚为主,克欲以刚为主,出语以确为主,制行以清为主,接物以恭为主,处事以义为主,容貌以壮为主,衣冠以正为主,饮食以节为主,滋味以淡为主,起居以早为主,步履以安为主,坐卧以常为主,游览以适为主,读书以勤为主,作文以精为主,穷经以理为主,观史以断为主,吟诗以情为主,立言以训为主,学术以儒为主,异端以关为主,日用以俭为主,交际以称为主,辞受以礼为主,事君以忠为主,事亲以孝为主,兄弟以让为主,子孙以教为主,妻外家以分为主,男女以别为主,宗党以睦为主,朋友以信为主,故旧以浓为主,食之以济为主,争斗以释为主,祀先以思为主,祭神以齐为主,御下以恩为主,奉上以谨为主,处常以经为主,处变以权为主,守官以廉为主,御众以恕为主,行政以德为主,教民以伦为主,断狱以哭为主,使民以时为主,税敛以薄为主,形罪以省为主,良善以旌为主,奸宄以惩为主,民财以惜为主,民力以宽为主,田上以垦为主,蚕桑以植为主,城廓以完为主, 以宁为主,盗贼以息为主,流移以还为主,兵甲以缮为主,士卒以练为主,马政以孳为主,盐铁以均为主,商贾以通为主,交易以平为主,器皿以备为主,材木以储为主,鱼鳖以蕃为主,鸡豕以育为主,桥梁以葺为主,道路以平为主,关市以积为主,河漕以疏为主,边塞以防为主,夷犯以霸为主。


一、间评世病∶


常见人家子弟,在于父母之前有因分财产而怨父母不均者,有听妒妻言而怨父母不慈者,有摭实己过而怨父母不道者,有放肆奢侈而怨父母拘管者,有饮酒嫖赌而怨父母钤束者,有私其妻而罔顾父母衣食者,有浓于外戚而薄于父母用度者,有兄弟执定轮养而致父母饥寒者,有父劳于耕收,母劳于井臼,夫妻闲过而还说父母不是者,有父母患病不请医药而借言老疾难治者,有父母衰老不行扶劳而辄言应该作蛊者。若此之类,难以备述。鸣呼!父母在日,不行孝敬,视如路人,及至殁后,却乃披麻带孝,扬声号哭,请僧供佛,修斋追荐,盛张鼓乐,唱戏暖伴,置备佳肴,美馔,异果醇浆,侍奉宾客,恐不尽情,扎造楼碑,做纸马人等物,炫目壮观。徒有千金之费,全无一毫之益。语云∶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不遵大圣之成言,且悖文公之家礼;不唯取讥于达者,抑且贻笑于大邦。端书兹数句,谨白世人一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暗室亏心,神会搜检,祸福报应,不错半点。言虽不文,意思浮浅,世病可革,古风可迁,慎之!戒之!愚言可觇。


一、放肆训∶


尝见世人负少年豪气,胸襟高傲,言语刚强,将谓无人,唯知有己;眼空四海,欺侮一方;好仪人之丑态,不责己之过失;口胜鱼肠利剑,舌赛吹毛快刀,尤善于拒谏 非,难逃乎乡间舆论。一日时衰运去,祸起萧墙,常抱造次之惊,恒怀颠沛之厄,陷入重典,淹禁缧绁。浪费万贯,难求一生,盖为不仁之所召也。


呜呼!岂若遵礼惧法,屈己右人,存心恭敬,安分修德,使乡党称为端人乎。


一、斗讼训∶


窃见今人,偶因一言之忿不忍,或锱铢之利不均,则然斗殴构讼。夫我欲求胜于彼,则彼欲求胜于我矣。


仇仇相结,怨怨相报,遭官刑考讯,身罹重罪,久禁囹圄,苦不堪言,以致父母忧泣、兄弟愁悲、妻子惊哭、朋友叹息,损千金而身命不保,尽百计而无隙可脱,破家荡产,祸贻儿孙,尚未已也。鸣呼!岂若念忍一时,后退一步,饶让一着,庶几安家乐业,得享康福,使乡里称为善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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