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蒸
- 《保婴撮要》:变蒸
- 《保幼新编》:变蒸
- 《慈幼新书》:变蒸
- 《明医杂着》:变蒸
- 《小儿药证直诀》:变蒸
- 《续名医类案》:变蒸
- 《医述》:变蒸
- 《医学入门》:变蒸
- 《医宗金鉴》:变蒸
- 《幼科心法要诀》:变蒸
- 《张氏医通》:变蒸
《保婴撮要》:变蒸
巢氏云∶小儿变蒸者,以长气血也,变者上气,蒸者体热。仲阳云∶变者易也。又云∶变蒸者,自内而长,自下而上,又身热。故每变毕,即觉性情有异于前,何者?长生脏腑意智故也。何谓三十二日长骨添精神?人有三百六十五骨以象天数,以应期岁,以分十二经络。自初生至三十二日一变,生癸属足少阴经,肾藏精与志。六十四日二变一蒸,生壬属足太阳经膀胱腑,其发耳与 冷,肾与膀胱合,俱主于水,天一生水,地六成之。至九十六日三变,生丁属手少阴经,心藏神其性为喜。至一百二十八日四变二蒸,生丙属手太阳经小肠腑,其发汗出而微惊,心与小肠合为火,地二生火,天七成之。至一百六十日五变,生乙属足厥阴经,肝藏魂喜哭。至一百九十二日六变三蒸,生甲属足少阳经胆腑,其发目不闭(一作开)而赤,肝与胆合主木,天三生木,地八成之。至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辛属手太阴经,肺藏魄主声。至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四蒸,生庚属手阳明经大肠腑,其发肤热而汗或不汗,肺与大肠合主金,地四生金,天九成之。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生己属足太阴经,脾藏意与智。至三百二十日十变五蒸,生戊属足阳明经胃腑,其发不食腹痛而吐乳,脾与胃主土,天五生土,地十成之。又手厥阴经心包络为脏,手少阳经三焦为腑。此一脏一腑俱无状,故不变而不蒸也。前十变五蒸,乃天地之数以生成之。此后如生齿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太仓云∶气入四肢,长碎骨于十变后六十四日为一大蒸,计三百八十四日,长其经脉,手受血故能持物;
足受血故能行立。经云∶变且蒸谓蒸毕而足一岁之日有余也。师曰∶不汗而热者发其汗,大吐者微止不可别治。又六十四日为二大蒸,计四百四十八日。又六十四日为三大蒸,计五百一十二日,至五百七十六日,变蒸既毕,儿乃成人也。变者生五脏也,蒸者养六腑也,变者上气,蒸者发热,每经一变一蒸,情态即异,轻则发热微汗,其状似惊,重则壮热脉乱而数,或汗或吐,或烦啼躁渴,轻者五日解,重者七八日解,其候与伤寒相似。亦有变蒸之余,续感寒邪者,但变蒸则耳冷 冷,上唇发泡如浊珠,若寒邪搏之,则寒热交争,腹中作痛,而啼叫之声,日夜不绝。变者易也,蒸于肝则目眩微赤;蒸于肺则嚏咳毛耸。凡五脏六腑筋脉骨,循环各有证应,其治法平和者解表之,实热者微利之,可服紫霜丸、黑散子、柴胡汤。有寒无热并吐泻不乳多啼者,当归散、调气散主之。变蒸之外,小儿体貌情态,自然平和。大抵人得中和之道,以为纯粹,阴阳得所,刚柔兼济,气血和而百脉顺。所以心智益通,精神俱备,脏腑充实,形体固壮,齿细发黑,声洪睡稳,此乃受气充足,禀性得中,而无疾尔。前症盖小儿所不免者,虽勿药亦可也。前药峻烈,非惟脏腑之不胜,抑且反伤气血。余常见一小儿,至一变发热有痰,投抱龙丸一粒,卒至不救,观此可验,慎之慎之!其有不热不惊,略无症候而暗变者,盖受胎气壮实故也。
紫霜丸(方见撮口)
紫阳黑散 治变蒸解利热气。
麻黄(二两不去节) 大黄(半两) 杏仁(去皮,二分半,研)
上以前三味和一处杵碎,略烧存性,后入杏仁膏和之,蜜盛贮,每用一豆许,乳汁和咽之。
柴胡汤 治变蒸骨热心烦,啼叫不已。
人参(二钱) 甘草(微炙,二钱) 麦门冬(去心,二钱) 龙胆草(酒炒黑) 防风(各一钱) 柴胡(五分)
上每服一钱,水煎。
当归散 治变蒸有寒无热。
当归(二钱) 木香 官桂(辣者) 甘草(炙) 人参(各一钱)
上每服一钱,姜枣水煎。
调气散 治变蒸吐泻,不乳多啼,欲发慢惊。
木香 香附子 人参 橘皮 藿香 甘草(炙。各一钱)
上为末,每服一钱,姜枣水煎服。
《保幼新编》:变蒸
惺惺散(治变蒸伤于风寒发热,痰嗽烦渴)
人参 白术 白茯苓 桔梗 川芎 白芍药(酒炒) 天花粉 甘草(各三分半)
如变症甚,加朱砂、全蝎各三分,麝香一字,以防惊风之候。
如感冒风寒,加柴胡、前胡、防风各二分半。
如伤风汗多,加生黄 五分。
如伤寒无汗,加苏叶三分。
如喘甚,加贝母、杏仁各二、三分。
如便泄,加砂仁(炒)二、三分。
如有惊风,加酸枣仁(另炒)二分半。
《慈幼新书》:变蒸
变蒸者,小儿生三十二日为一变,再变为一蒸,总五百七十六日。变蒸方足,凡变蒸身热而脉乱,汗不出,不欲食,甚则烦啼躁渴,轻者五日解,重者八日解。其候与伤寒相似,但变蒸则耳冷,上唇发 ,状如浊珠。若寒邪则腹中痛,啼叫不绝为异大都此乃长养气血,滋荣五脏,不可妄加施治,唯宜秘方至宝丹(见胎热)常服。若不乳多啼,或寒热间作,阴阳不升降,指迷汤(见胎寒)消息调之。
钱氏云∶一变肾,二变膀胱,三变心,四变小肠,五变肝,六变胆,七变肺,八变大肠,九变脾,十变胃。《宝鉴》云∶初变肝,二变肺,三变心,四变脾,五变肾,二说不同,其胶滞则一。夫人当长养气血之时,阴阳变换,五行颠倒,斯理至微,一用后天推测分发,不足见造化之神妙矣。
《明医杂着》:变蒸
小儿不时变蒸,变者异常也,蒸者发热也,所以变换五脏,蒸养六腑。须待变蒸多遍,气血方荣,骨脉始长。
愚按钱仲阳先生云∶小儿在母腹中,乃生骨气,五脏六腑成而未全;自生之后,即长骨脉,五脏六腑之神智,自内而长,自下而上,故生后三十二日一变蒸,始即智意异前。盖人有三百六十五骨,除手足中四十五碎骨外,有三百二十数。自生下,骨一日十段而上之,十日百段,三十二日,计三百二十段为一变,亦曰一蒸。骨之余气,一自脑分入龈中,作三十二齿,则齿数当与变日相合。然而齿有不及三十二数者,由变不足其常也;有或二十八日即止长二十八齿,以下仿此,但不过三十二之数。凡一周遍,乃生虚热诸病,如是十周则小蒸毕也。计三百二十日生骨气,乃全而未壮也。故初三十二日一变生肾生志,六十四日再变生膀胱,其发耳与 冷,肾与膀胱俱生于水,水数一,故先变主之。九十六日三变生心喜,一百二十八日四变生小肠,其发汗出而微惊,心为火,火数二。一百六十日五变生肝哭,一百九十二日六变生胆,其发目不开而赤,肝主木,木数三。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肺声,二百五十六日八变生大肠,其发肤热而汗,或不汗,肺者金,金数四。二百八十八日九变生脾智,三百二十日十变生胃,其发不食,腹痛而吐乳。此后乃齿生,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太仓云,气入四肢长碎骨,于十变后六十四日长其经脉,手足受血,故能持物,能立,能行也。经云变且蒸,谓蒸毕而足一岁之日也。师曰∶不汗而热者发其汗,大吐者微止,不可余治。全婴方云∶变蒸者,长气血。变者上气,蒸者发热也。轻则体热,虚惊,耳冷,微汗,唇生白泡,三日可愈;重者寒热,脉乱,腹疼,啼叫,不能乳食,食而即吐 ,五日方愈。其候与伤寒相似,但以唇上白泡验之。亦有受胎气壮实,不热不惊,或无证候而暗变者。窃谓此症小儿所不能免,不必服药。古方以黑散子、紫丸子主之,非惟脏腑不能胜受,抑且反伤气血,慎之慎之!尝见一小儿,至二变发热有痰,或治以抱龙丸一粒,卒至不救,可以验矣。然父母爱子之心胜,稍有疾病,急于求医,而医者不究病情,率尔投剂,殊不知病因多端,见症相类,难以卒辨,况古人禀浓,方多峻厉之剂,缓服可也。
《小儿药证直诀》:变蒸
小儿在母腹中,乃生骨气,五脏六腑,成而未全。自生之后,即长骨脉,五脏六腑之神智也。变者,易也。(巢论云∶上多变气。)又生变蒸者,自内而长,自下而上,又身热,故以生之日后,三十二日一变。变每毕,即情性有异于前。何者?长生腑脏智意故也。何谓三十二日十段而上之,十日百段。三十二日计三百二十段,为一遍。亦曰一蒸。骨之余气,自脑分入龈中,作三十二齿。而齿牙有不及三十二数者,由变不足其常也。或二十八日即至,长二十八齿,以下仿此,但不过三十二之数也。凡一周遍,乃发虚热,诸病如是。十周则小蒸毕也。计三百二十日生骨气,乃全而未壮也。故初三十二日一变,生肾生志。六十四日再变生膀胱。其发耳与KT 冷。肾与膀胱俱主于水,水数一,故先变。生之九十六日三变,生心喜。一百二十八日四变生小肠。其发汗出而微惊。心为火,火数二,一百六十日五变生肝哭。一百九十二日六变生胆。其发目不开而赤。肝主木,木数三。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肺声。二百五十六日八变生大肠。其发肤热而汗或不汗。肺属金,金数四。二百八十八日九变生脾智。三百二十日十变生胃。其发不食,肠痛而吐乳。此后乃齿生,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太仓云∶气入四肢,长碎骨于十变。后六十四日长其经脉,手足受血,故手能持物,足能行立也。经云∶变且蒸,谓蒸毕而足一岁之日也。师曰∶不汗而热者,发其汗,大吐者,微下,不可余治。是以小儿须变蒸。脱齿者,如花之易苗。所谓不及三十二齿,由变之不及。齿当与变日相合也,年壮而视齿方明。
《续名医类案》:变蒸
万密斋治楚臬之子,九月发热,恐是痘疹。召万往,视之非痘,乃变蒸也。曰∶何以辨之?万曰∶以日计之,当有变蒸之期,以症察之,亦无痘疹之候。曰∶痘症云何?万曰∶痘者,五脏之液毒也,故每脏各见一症。呵欠惊悸,心也;项急烦闷,肝也;咳嗽喷嚏,肺也;吐泻昏睡,脾也;身体皆凉,肾也。今公子无之,知非痘,乃变蒸将退也。次日果安。
《医述》:变蒸
小儿变蒸,古无是说,至晋王叔和始言之。继自隋唐巢氏以来,日相传演,其说益繁。然以余观之,则似有未必然者。何也?盖儿胎月足离怀,气质虽未成实,而脏腑已皆完备。既生之后,凡长养之机,则如月如苗,一息不容有间,百骸齐到,自当时异而日不同,岂复有此先彼后,一变生肾,二变生膀胱,及每变必三十二日之理乎?又小儿生病与不病,所见所治,盖亦不少。凡属违和,不因外感,必以内伤,初未闻有无因而病者。
又见保护得宜,自生至长,毫无疾病,虽有暗变之说,亦不能信。余恐临证者,有执迷之误,故道其愚昧若此。(张景岳)
《医学入门》:变蒸
变则气升蒸则热,
变者,变生五脏;蒸者,蒸养六腑。故变则上气,蒸则体热。
八蒸十变长气血;
小儿初生,形体虽具,脏腑气血尚未成就,而精、神、志、意、魂、魄俱未生全,故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一蒸,凡遇一变,即觉性情有异于前,上唇中心有一点白者是也。初生至三十二日,一变生癸水,属足少阴肾主精;至六十四日,一蒸二变生壬水,属足太阳膀胱,其发,耳与尻冷;至九十六日,三变生丁火,属手少阴心,主藏神,其性为喜;至一百二十八日,二蒸四变生丙火,属手太阳小肠,其发,汗出而微惊;至一百六十日,五变生乙木,属足厥阴肝,主藏魂,喜笑;至一百九十二日,三蒸六变生甲木,属足少阳胆,其发,两目不闭而赤;至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辛金,属手太阴肺,主藏魄,生声;至二百五十六日,四蒸八变生庚金,属手阳明大肠,其发,肤热而汗,或不汗;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生己土,属足太阴脾,主藏意与智;至三百二十日,五蒸十变生戊土,属足阳明胃,其发,不食肠痛而吐乳。又手厥阴心包络,与手少阳三焦,二经俱无形状,故不变而不蒸。十变五蒸者,天地之数以生成之。然后生意志、能言语、知喜怒,故云始全也。十变后六十四日为一大蒸,计三百八十四日,长其经脉手足,故手受血而能持物,足受血而能行立;又六十四日为二大蒸,计四百四十八日,则言语、意志有异于前;又六十四日为三大蒸,计五百一十二日,变蒸既毕,学语倚立,扶步能食,血脉筋骨皆牢。禀气盛者,暗合而无外证;禀气弱者,乃有蒸病。
轻则潮汗微似惊,
轻则发热微汗似惊,五日乃解。
重则壮热吐且渴;
重则壮热,脉乱而数,或吐或汗,或烦啼燥渴,七八日始解,与伤寒相似。亦有变蒸之后,续感寒邪者,如蒸于肝,则目昏微赤;蒸于肺,则嚏嗽毛耸,随证调治。
治贵平和汗下微,
不汗而热,微发其汗;若吐下者,微止之。不可妄治,宜平和饮子∶白茯苓一钱半,人参、甘草各五分,升麻二分。禀受弱者,加白术一钱,水煎服。变蒸前后三日各进一服,可免百病,及百日内亦宜。吐泻不乳多啼者,和气散∶木香、香附、浓朴、人参、陈皮、藿香、甘草各等分,姜枣前服。宿乳者,紫霜丸。痰热者,惺惺散。
柴胡当归寒热遏。
骨热心烦,啼叫不已者,柴胡饮∶柴胡、人参、麦门冬、甘草各二分,龙胆草、防风各一分,水煎服。
有寒无热者,当归汤∶当归四分,木香、辣桂、人参、甘草各二分,姜枣煎服。蒸热甚者,紫阳黑散。积热寒热如疟者,梨浆饮。
《医宗金鉴》:变蒸
万物春生夏热长,儿生同此变形神三十二日为一变,六十四日日一蒸,变长百骸生藏府,蒸璔智能发聪明,十八五百七十六,变蒸即毕形神成,变蒸之状身微热,耳尻骨冷无病情。
[注]
天地生化万物,必以春温夏热,儿之初生,变生形神亦同此理,自生之日至三十二日,日一变,至六十四日日一蒸,变则长其百骸,生其藏府,蒸则璔其智能,发其聪明也,日十八五百七十六者,谓十变五蒸之,外又有三大蒸,合计五百七十六日也,变蒸即毕,形神俱足,此后则不复变蒸矣,然每变蒸之时,其状惟身微热、耳冷、尻骨冷而无他病情状,盖以阴阳和变,生化神气,故无他病情状也,身微热者,以阴阳氤氲变蒸之气而然也,耳尻冷者,耳尻属阴,以阳不伤阴,而与阴和之象,故不热也。
[按]
变蒸即口生五藏六府次序,又曰包络三焦二经俱无形状,故不变不蒸,夫包络乃周身脂膜联系百骸藏府者,三焦乃躯壳内气充满百骸藏府者,变蒸时岂独不及之耶,其说不经,细阅灵素自知,附辨以俟识者。
《幼科心法要诀》:变蒸
万物春生夏热长,儿生同此变形神,三十二日为一变,六十四日曰一蒸。变长百骸生脏腑,蒸增智慧发聪明,十八五百七十六,变蒸既毕形神成,变蒸之状身微热,耳尻骨冷无病情。
【注】天地生化万物,必以春温、夏热。儿之初生,变生形神亦同此理。自生之日至三十二日,曰一变;至六十四日,曰一蒸。变则长其百骸,生其脏腑;蒸则增其智能,发其聪明也。曰十八五百七十六者,谓十变五蒸之外,又有三大蒸,合计五百七十六日也。
变蒸既毕,形神俱足,此后则不复变蒸矣。然每变蒸之时,其状惟身微热、耳冷、尻骨冷,而无他病情状。盖以阴阳和变,生化形神,故无他病情状也。身微热者,以阴阳氤氲变蒸之气而然也;耳尻冷者,耳尻属阴,以阳不伤阴,而与阴和之象,故不热也。
【按】变蒸既曰生五脏六腑次序,又曰包络、三焦二经俱无形状,故不变不蒸。夫包络乃周身脂膜联系百骸脏腑者,三焦乃躯壳内气充满百骸脏腑者,变蒸时岂独不及之耶?
其说不经,细阅《灵》《素》自知,附辨以俟识者。
《张氏医通》:变蒸
小儿变蒸。变者变其情智。蒸者蒸其血脉。大抵三十二日为一变。每经变毕。则情智异常。全婴方论云。变蒸者。以长气血也。变者上气。蒸者发热。轻则体热虚惊。耳冷KT 冷。微汗。唇生白泡。三日可愈。重者寒热。脉乱。腹疼啼叫。不能乳食。食即吐。五七日方愈。变蒸之时。不欲惊动。当其时有热微惊。慎不可治及灸刺。但熟视之。若良久不已。少与紫丸微下。热歇便止。若于变蒸之中。加以时行温病。或非变蒸而得时行病者。其证皆相似。惟耳及尻通热。口上无白泡。当先服黑散以发其汗。汗出温粉粉之。热歇便瘥。若犹不除。乃与紫丸微下之。小儿禀虚。在所不免。勿药可也。尝见小儿变蒸发热有痰。投以抱龙丸。卒至不救。若不热不蒸。略无证候而暗变者。禀气壮实故也。
常见疾病
虚劳| 香港脚| 痿| 金疮| 带下| 消渴| 鼓胀| 头痛| 温热| 疟| 痰饮| 不寐| 痰| 汗| 淋| 喘| 疹| 下血| 霍乱| 胎前| 腰痛| 伤寒| 便血| 脾胃| 崩漏| 呕吐| 产后| 积聚| 血证| 暑| 火| 痹| 黄胆| 厥| 补益| 湿| 诸气| 胁痛| 肺痈| 伤食| 泄泻| 调经| 眩晕| 伤风| 关格| 脚气| 齿| 三消| 鼻衄| 杂病| 翻胃| 风| 麻木| 鼻| 赤白带下| 燥| 疮| 目病| 牙齿| 不能食| 中毒| 胞衣不下| 赤白痢| 小便不禁| 耳病| 赤白浊| 热病| 便毒| 安胎| 热| 血| 大便秘结| 目疾| 臂痛| 面病| 颠狂| 斑疹| 便闭| 赤白带| 鼻病| 变蒸| 积| 保产| 咳血| 痛| 产后腹痛| 诸血| 喘促| 调经论|常用药材
黄连| 人参| 附子| 半夏| 麻黄| 大黄| 石膏| 甘草| 桂枝| 茯苓| 生姜| 当归| 犀角| 柴胡| 龙骨| 鹿茸| 大枣| 黄芩| 雄黄| 何首乌| 吴茱萸| 阿胶| 干姜| 巴豆| 酒| 泽泻| 桔梗| 丹砂| 牛黄| 白术| 防己| 芍药| 朴硝| 葛根| 细辛| 竹叶| 升麻| 茗| 矾石| 牡蛎| 栀子| 丹雄鸡| 滑石| 木香| 菟丝子| 五味子| 沉香| 桑根白皮| 苦参| 白芷| 百合| 防风| 皂荚| 天门冬| 薏苡仁| 贝母| 浓朴| 牛膝| 麦门冬| 枳实| 槟榔| 食盐| 水银| 菖蒲| 蜀椒| 知母| 石斛| 泽兰| 胡麻| 桃仁| 云母| 甘遂| 羊角| 鳖甲| 猪苓| 杏仁| 石钟乳| 车前子| 肉苁蓉| 干地黄| 琥珀| 杜仲| 石硫黄| 羚羊角| 槐实| 连翘| 麝香| 龟甲| 海藻| 赤石脂| 枸杞| 乌头| 虎骨| 鸡| 磁石| 黄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