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言天者,必验于人;善言人者,必本于天。唐·孙思邈《千金要方·大医习业》

紫檀香

重、和血.


咸平.血分之药.和营气.消肿毒.敷金疮.止血定痛.诸香动火耗气.夏月囊香辟臭.


尚谓其散真气而开毛孔.况服之乎.痈疽溃后.诸疮脓多.及阴虚火盛.俱不宜用.


咸平,入血分,和血止血消肿毒。



敷猝肿,涂恶毒,治金疮,疗淋沥。


生南海、广东、云南诸处,今岭南诸处皆有之。树叶皆似荔枝。有数种∶皮实而色黄者为黄檀,皮洁而色白者为白檀,皮腐而色紫者为紫檀。其木坚重淡香,白者尤良。近市人所货,并无香气,乃江淮河溯所生之檀耳。


性味温平,入肝、脾、血分。力能调营消肿,止血定痛。然香耗动火,阴虚者,二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