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言天者,必验于人;善言人者,必本于天。唐·孙思邈《千金要方·大医习业》

「释名」野鸡。


「气味」(肉)酸、微寒、无毒。


「主治」


1、脾虚下痢,日夜不止。用野鸡一只,治净,加桔皮、葱、椒等五味,作成馄饨,空心吃下。


2、消渴饮水,小便频数。用野鸡一只,加五味煮汤喝,肉亦可食。


3、心腹胀满。用野鸡一只、茴香(炒)、马芹子(炒)、川椒(炒)、陈皮、生姜吃下。吃鸡的这一天,早上服喜禾散,辰时服此方,得午时服导气枳壳丸。


即野鸡.补气止痢.


酸甘微寒.补中益气力.止泄痢.治蚁 .以上原禽类.


味酸甘味寒.入足太阴经.功专补中益气力.止泄痢.治蚁 .动风.有宿疾者禁忌.即野鸡也.


(原禽)治蚁 下痢然终有毒害人


雉(专入心。兼入胃)。由异气所感。灵蛇所变。不得山川之气。遂其飞腾。则得沧溟之气。恣其吞吐。是与虹 出没无异。时珍云。雉属离。鸡属巽。故凡鸡煮则冠变。雉煮则冠红。飞必先鸣。食多虫蚁。此虽食品之贵食。可补中益土。(雉应胃土。)及治蚁 下痢。然终性热有毒。故书言其八九两月可食。春夏不可食者。以其雉食虫蚁。及与蛇交变化有毒也。发痔发疮发痢。与家鸡子同食。令人发疰。周身疼痛者。谓其雉食虫蚁有毒。兼性暴烈有火也。但书既言发痢发痔。而书又曰可治蚁 与痢。亦以雉素好食蚁。故可以制蚁 而治其毒耳。



其飞若矢,一往而堕,故今人取其尾置船车上,意欲如此快速也。汉吕太后名雉,高祖字之曰“野鸡”。其实即鸡属也。食之,所损多,所益少。


即野鸡


甘酸温小毒。


发明 埤雅云,蛇交雉则生蜃,蜃为雉入大水所化。推其变化之源,必由异气所感。《水经》云,蛇雉遗卵于地而为蛟,其卵遇雷则入地,不遇雷则仍为雉,于此可悟其化蜃,总由灵蛇之性未泯,不得山灵之气,遂其飞腾,则得沧溟之气,恣其吞吐,是与虹霓奚择哉。


《别录》言其补中益气力,止泄痢,除蚁 。此指寻常之雉而言。《千金》以之治蚁 ,因其喜于食蚁,乃用以制之也。《周礼》包人供六禽,雉是其一,亦食品之贵。然有毒,不可常食,有病患尤非所宜。而春夏不可食者,以其食虫蚁也。时珍曰,雉属离火,鸡属巽木,故煮鸡则冠变,煮雉则冠红。火性暴烈,发痔发疮,与家鸡子同食令人发疰,周身疼痛,为患种种,恶得谓之无毒乎?


雉益少损多,九十两月益食,主补五脏,气逆喘息不止,消渴小便多者,并肠胃气虚,下痢无度噤口;大孔痛者并效。余月食之,生疮发痔。


即野鸡。性属离火,酸甘微温,补益止泻,善除蚁 ,多食亦能发火动风。


主火灾。《天竺法真登罗山疏》云∶《山海经》曰, 雉养之,穣火灾,如雉五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