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言天者,必验于人;善言人者,必本于天。唐·孙思邈《千金要方·大医习业》

萤火

「释名」夜光、熠、景天、救火,据火、挟火。


「气味」辛、微温、无毒。


「主治」明目,疗青盲,治小儿火疮伤等。


气味辛,微温,无毒。主明目。


(萤火《本经》名夜光,《别录》云萤火,生阶地池泽,七月七日取阴干。萤有三种,一种茅根所化。《吕氏月令》所谓∶腐草化为萤者是也。一种长如蛆 ,尾后有光,无翼不飞,乃竹根所化,其名曰蠲。《明堂月令》所谓∶腐草化为蠲者是也。


一种水萤,居水中。唐李子卿《水萤赋》所谓∶彼何为而草化,此何为而居泉是也。入药用飞萤。)


润下作咸,其臭腐,腐草为萤,禀水气也。萤为火宿,名曰萤火,禀火气也。生于七月,其时大火西流,故气味辛温。水之精,火之神,共凑于目,故《本经》主明目,而《别录》又云∶通神精。


味辛.入手太阴经.功专治温疫.务成子有萤火丸.



味辛,微温,无毒。主明目,小儿火疮,伤热气,蛊毒,鬼疰,通神精。一名夜光,一名放光,一名熠耀,一名即 。生阶地池泽。七月七日取,阴干。


此是腐草及烂竹根所化,初犹未如虫,腹下已有光,数日便变而能飞。方术家捕取内酒中?


即熠耀,《本经》名夜光


辛温无毒。


《本经》明目。


发明 萤火本腐草所化,得大火之余气而成。入胞络三焦,能辟邪、明目,取其照幽夜明之义。务成子萤火丸,辟五兵白刃,虎野狼蛇虺之毒,恶鬼疫疠之邪。庞安常亦极言其效,惜乎,世鲜备用。


辛,微温。主明目。疗青盲,辟疰忤,通精神。


无毒.一名放光,一名熠耀,一名即 .生阶地.七月七日取,阴干.


《本经》原文∶萤火,味辛,微温.主明目,小儿火疮伤热气,蛊毒鬼注,通神精.一名夜光.生池泽.


味辛。微温,无毒。主明目,小儿火疮伤,热气蛊毒,鬼疰,通神精,一名夜光,一名放火,一名熠 ,一名即 ,生阶地池泽,七月七日取,阴干。


是腐草得大火气化成。味辛,温,无毒。主青盲明目,小儿火疮伤热气,蛊毒鬼疰,通神精。七夕采,阴干。



《类聚》卷九十七


一名夜照,一名熠耀,一名救火,一名景天,一名据火,一名挟火。



味辛,微温,无毒。主明目,小儿火疮,伤热气,蛊毒,鬼疰,通神精。一名夜光,一名放光,一名熠耀,一名即照。生阶地池泽。七月七日取,阴干。


此是腐草及烂竹根所化,初犹未如虫,腹下以有光,数日便变而能飞。方术家捕取内酒中,令死乃干之,俗药用之亦稀。


味辛,微温,无毒。主明目,小儿火疮,伤热气,蛊毒,鬼疰,通神精。一名夜光,一名放光,一名熠(以入切) (以灼切),一名即 (音照)。生阶地池泽。七月七日取,阴干。


陶隐居云∶此是腐草及烂竹根所化,初犹未如虫,腹下已有光,数日便变而能飞。方∶术家捕取纳酒中,令死乃干之,俗药用之亦稀。臣禹锡等谨按蜀本注云∶《尔雅》云,萤火,即。《注》曰,夜飞,腹下有火,按此虫是朽草所化也。《吕氏春秋》云∶腐草化为萤是也。


药性论云∶萤火,亦可单用,治青盲。


衍义曰∶萤,常在大暑前后飞出,是得大火之气而化,故如此明照也,今人用者少。《月令》虽曰腐草所化,然非阴湿处终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