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言天者,必验于人;善言人者,必本于天。唐·孙思邈《千金要方·大医习业》

草果

治太阴独胜之寒.辛温入胃.破瘴疠疟邪之积.刚猛宣中.质燥气雄.味多浊恶.利痰解郁.性却瞑眩.(草果.滇广所产.形如诃子.皮黑浓.其仁粗大.其气辛烈而臭.其性热.其所入所用虽与草豆蔻相仿.而刚猛恶浊之气不同.故能破瘴疠之气.发脾胃之寒.截疟除痰.用为劫药.然虚人服之.每易作吐耳.)


滇广所产、名草果.除痰截疟.


辛热破气.除痰.消食化积.(疟积.)治瘴疠寒疟.(佐常山、能截疟、或与知母同用、取其一阴一阳、治寒热瘴疟、盖草果治太阴独胜之寒、知母治阳明独胜之火.)若疟不由于岚瘴.气不实.邪不盛者.并忌.形如诃子.皮黑浓而棱密.子粗而辛臭.面裹煨熟.取仁用.忌铁.(腹痛胀、酒煎二个服之.)


辛热,破气除痰,消食化积,制太阴独胜之寒,佐常山截疟,煨熟用仁。



味辛,气温。升也,阳也。无毒。惟生闽广,八月采收。内子大粒成团,外壳紧浓黑皱。凡资入剂,取子锉成。气每熏人,因最辛烈。夏月造生鱼 ,亦多用此酿成。故食馔大料方中,必仗以为君也。消宿食立除胀满,却邪气且却冷疼。同缩砂温中焦,佐常山截疫疟。辟山岚瘴气,止霍乱恶心。


(谟)按∶草果《本经》原未载名,今考方书,补其遗缺。但辛烈过甚,凡合诸药同煎,气独熏鼻,则可知矣。虽专消导,大耗元阳。老弱虚羸,切宜戒之。


(芳草)温胃逐寒治瘴疠寒疟


草果(专入胃。)与草豆蔻诸书皆载气味相同。功效无别。服之皆能温胃逐寒。然此气味浮散。(出自汉广。)凡冒巅雾不正瘴疟。服之直入病所而皆有效。故合常山用则能以截久疟。同知母用则能以除瘴疠寒热。(义详草豆蔻。)同橘半用则能以除膈上痰。同楂曲用则能以解面湿鱼肉。若使非由疯瘴。或因湿热。而见瘀滞。与伤暑而见暴注溲赤口干者。则并禁焉。忌铁。


亦名豆蔻


辛温涩,无毒。去壳,生用。


发明 草果与草豆蔻总是一类,其草果治病,取其辛热浮散,能入太阴、阳明,除寒燥湿,开郁化食,利膈上痰,解面食鱼肉诸毒。与知母同用,治瘴疟寒热,取其一阴一阳,无偏胜之害。盖草果治太阴独胜之寒,知母治阳明独胜之火也。然疟亦有不由于山岚瘴气,而实邪不盛者忌服。凡湿热瘀滞,伤暑暴注,溲赤口干者禁用。


味辛而热,气猛而浊,故善破瘴 ,消谷食,及一切宿实停滞作胀闷及痛。佐常山截疫疟。


草果,消宿食,立除胀满,去邪气,且却冷疼,同缩砂温中焦,佐常山截疫疟,辟山岚瘴气,止霍乱恶心,然气猛浊。若气不实,邪不甚者,不必用之。


味辛,性温无毒,入脾胃二经。主疟疾胸腹结滞,呕吐胃经风邪。


按∶草果辛温发散,与草蔻同功,故经络亦同,多食亦损脾胃,虚弱及胃火者亦忌之。


草果辛温温脾胃,消痰止呕吐酸味,益气又能消气膨,疟母果积真难费。


东垣云∶草果仁温脾胃而止呕吐,治脾寒湿寒痰之剂也。益真气,又消一切冷气膨胀,化疟母,消宿食。


解酒毒果积,乃其主也。兼辟瘴解瘟。去内外壳取仁,或用面裹煨熟。


气温,味辛,升也阳也。辟山岚瘴气,止霍乱恶心。辛则散宿食,立除膨胀。温则去邪气,且却冷疼。同缩砂能温中焦,佐常山能截疫疟。大都中病即已,不可多服,盖此剂大耗元气,而老弱虚羸之人,尤宜戒之。


辛热。


温脾破气,除痰消食化积疟积。


治瘴疟,寒痰凝于膜原,疟久不住者,非草果不为功,但用须参培元之品。


面裹煨,取仁,忌铁。


性味辛烈,入胃而破气除痰,消食化积。炒熟取仁用。按∶草果、知母,一阴一阳,果治太阴独胜之寒,知母治阳明独胜之热。



味辛,温,无毒。治心腹痛,止呕,补胃,下气,消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