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言天者,必验于人;善言人者,必本于天。唐·孙思邈《千金要方·大医习业》

小儿五宜

一小儿分娩。初离母体。口有秽毒。啼声未发。急用软绵裹指。拭去口中恶汁。倘或不及。


预煎甘草黄连浓汁灌之。待吐出恶沫。方与乳吃。或用好朱砂。水飞过。炼白蜜调和成膏。


如小豆大。乳汁化服。三日内止进三粒。以除胎毒痘疹之患也。


一初生三五日。宜绑缚令卧。勿竖头抱出。免致惊痫。


一乳与食。不宜一时混吃。使儿生疳癖痞积。


一儿衣宜用年老人旧裙旧裤。改作小儿衣衫。切不可制 丝绫罗毡绒之类。与小儿穿。


一儿生四五个月。止与乳吃。六个月以后。方与稀粥哺之。周岁以前。切不可吃荤腥。


并生冷之物。令儿多疾。若待二三岁后。脏腑稍壮。方与荤腥庶可。若到五岁后。食之尤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