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言天者,必验于人;善言人者,必本于天。唐·孙思邈《千金要方·大医习业》

疯狗伤人

川黄连三钱 番木鳖三个 虎胫骨三钱 甘草一钱以麻油四两,将前药煎汁取渣,又生酒内煎过,先吃油,后将药渣酒饮醉,取汗。忌鹅、狗、羊肉七日,余不禁。


又方


斑蝥七个,去头足,入糯米同炒,研为末,温酒送下,无人处方服,泻在便桶内,有沫似狗形为验。如无形,宜服六、七次。愈后,将黄连一两水煎服,解毒。忌荤、酒百日。


凡遇此伤,先将刺破患处用艾汁洗,又服此药,无不效矣。否则腹中闻犬声,不救。